笛卡尔的广延与牛顿引力的超距难题
笛卡尔在《哲学原理》第二部把物质或一般物体的本性界定为“长、宽、深的广延”,并认为物体所占据的空间与构成该物体的广延在实在上并非两物。形状、大小、位置和运动是广延之物的样态;思想则是思想实体的基本属性。拉康以 partes extra partes(各部分彼此外在)概括这种空间图式:广延是可分的,其各点与各部分在空间中相互外在。
牛顿的万有引力则把相隔遥远的质量纳入同一动力关系。《自然哲学的数学原理》第三卷命题七说,引力普遍地趋向所有物体,并同它们所含物质量成比例;对物体各部分的引力又按距离平方的反比变化。在经典牛顿框架中,某一时刻的引力由其他质量在同一时刻的位置决定。拉康所说的每一质量都不“忽略”其他点,正是对这种普遍关联的拟人化概括;它不表示物质具有知觉,也不是关于信息传递的实验陈述。
这一点之所以对笛卡尔式物理学构成困难,不在于它取消了空间、距离或物体的可分性,而在于引力定律可以描述无直接接触的远隔物体之间的作用。笛卡尔的充满空间和涡旋理论试图用邻接物质的运动解释天体运行;牛顿引力却在没有给出这种接触机制的情况下建立了可计算的普遍关系,由此引出“超距作用”难题。
牛顿本人并没有把无中介的超距引力宣称为物质内在、固有且必然的本性。他在致理查德·本特利的信中认为,无生命的物质若不借助任何中介就能隔空作用,是难以设想的;他认为引力必须由一个按照定律持续作用的动因所致,但把该动因是物质的还是非物质的留作未决问题。因此,“牛顿发现了超距引力的机制”并不准确;他建立的是引力定律及其数学描述,对引力原因则保留了明确边界。
第八课把争点放在两类实体的“所谓直观基础”上:prétendu 修饰的是基础,不能漏掉其中的质疑。牛顿与弗洛伊德的并置分别针对物质的纯外在并置和思想的不可分统一;它并未直接证明广延之物与思想之物属于同一个实体。
在《研讨班 XIV》第八课中,拉康说牛顿的发现“消灭”了以 partes extra partes 为基础的广延,不宜按物理学命题理解为广延本身被取消。较准确的读法是:各部分彼此外在的空间并置,已不足以作为对物质世界的完整规定。拉康随即把它与弗洛伊德并置:牛顿式普遍关联动摇了“广延之物”仅是彼此外在的直观,无意识的碎裂性则动摇了“思想之物”作为透明统一体的直观。这是拉康的论证性比较,不是从牛顿力学直接推导出的精神分析命题。
此处的法语 étendue 指空间并展,不应同逻辑学中与“内涵”(compréhension)相对的“外延”(extension)混同。
来源
- 《研讨班 XII》第二十三课 s12-23-0021(法文;牛顿的“超距作用”与笛卡尔涡旋理论的对照)
- 《研讨班 XIII》第十六课 s13-16-0013(法文;广延的同质性、各点等值与 partes extra partes)
- 《研讨班 XIV》第八课 s14-08-0030—s14-08-0031(法文;广延之物、思想之物与牛顿引力的拉康式并置)
- 笛卡尔《哲学原理》第二部(拉丁文;原典,第 4、10—11 节关于物体本性、空间与广延)
- 牛顿《自然哲学的数学原理》第三卷命题七(英文;1729 年英译,引力普遍性、物质量与距离关系)
- 牛顿致理查德·本特利的信(英文;牛顿项目原始信件转录,物质的内在引力、超距作用与未决动因)
- Newton’s Philosophy(英文;《斯坦福哲学百科》,牛顿力学与机械哲学、超距作用争论的解释边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