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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塔心理学的“良好形式”与拉康的批评

“格式塔”(德语 Gestalt,可译作形态、构形或完形)在心理学中指一个有组织的整体,而不只是彼此孤立的感觉元素之和。格式塔心理学由马克斯·韦特海默、库尔特·考夫卡和沃尔夫冈·苛勒等人在二十世纪初发展起来;它把知觉组织本身当作研究问题,强调一个部分如何被感知,取决于它在整体结构中的位置。

格式塔研究常用图形—背景、接近、相似、连续和闭合等原则描述知觉场如何形成相对稳定的整体。“良好形式”或“简约律”(Prägnanz)并不是道德上的“好”,也不等于对象本身具有完美外形;它指在条件允许的范围内,知觉倾向于形成较简洁、稳定、完整而有意义的组织。

克里斯蒂安·冯·埃伦费尔斯在 1890 年提出“格式塔质”(Gestaltqualität)时,曾以旋律移调为例:组成音高改变以后,旋律仍可保持同一性。后来的格式塔心理学进一步主张,整体结构不是在感觉元素已经形成之后才附加上去的第二层性质;部分从一开始便在整体关系中取得其知觉功能。因此,不能只用“整体大于部分之和”这一口号代替具体的知觉组织理论。

在《研讨班 VIII》第五课,拉康把物理学的“波”同现代心理学的“形式、格式塔、良好形式”并置,用来追问和谐是否必须来自一个预先和谐的整体。第六课谈到球体时,他又把“良好形式”称为一种“心理惯性”,并指出:如果知觉会把不规则或含混的材料校正为良好形式,那么“良好形式”并没有消除知觉与实在形式之间的问题,反而使这个问题重新出现。这是拉康借格式塔理论展开的批评性用法,不等于格式塔心理学自身主张“真实形式必定是不良形式”。

《研讨班 V》第二十一课则在阳具问题上借用并限制这套词汇。阳具可以被说成一种凸显的、占优的形式,但拉康随即强调:阳具不是“一种形式”,尤其不是能够以俘获性形象出现的“客体形式”;所讨论的是阳具意指在大他者中的作用。这里的 prégnante 因而属于完形心理学的“凸显/完形力”语域,不能按日常法语误译成“孕育性的”,也不能据此把阳具重新实物化为醒目的器官形状。

《研讨班 VII》第十七课提供了另一条历史线索:伯恩费尔德把弗洛伊德—亥姆霍兹传统中的“束缚能量”同格式塔理论的“结构/结构化”对应起来,并借助科勒把物理概念同构地转置到心理学层面。拉康在此是在重建一条精神分析能量论的知识谱系,不是在宣称物理结构、知觉格式塔与精神结构是同一个东西。

来源

关联

阿里斯托芬的球形人神话 达利《水仙的变形》 厄律克西马科斯的医学与宇宙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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