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得承认的欲望与对一项欲望的承认
拉康并列 désir de reconnaissance 与 reconnaissance d’un désir 时,使用了两种方向不同的属格结构。本项目依《研讨班 V》术语表分别译作“获得承认的欲望”与“对一项欲望的承认”:前者以承认为欲望所求,后者则指一项欲望得到辨认、承认和分节。把两者都压缩成“承认欲望”,会抹去原句正在建立的差别。
《研讨班 II》说,欲望一旦进入辩证法,便从头到尾卷入异化,并在这两个维度中表达自身。这不是把欲望还原为希望得到赞美、社会地位或他人同意;“承认”在这里同欲望进入符号关系、只能经由他者而取得位置有关。
《研讨班 V》第十三课把差别说得更明确:“对一项欲望的承认”紧接着被限定为“某种得到分节的东西”,而能指是它的根本维度。主体越借助能指声明自己要退出能指链,越会重新被写入其中,甚至把自己变成链条中的符号。这里的“承认”因此不只是一种内心自觉,也不是分析家替主体宣布某个隐藏愿望,而是欲望在言说中取得可分节形式的过程。
两项关系可以交叠,却不能互换。主体可能要求自己的欲望得到承认;分析工作也可能使此前不能被说出的欲望获得分节。但“获得承认”本身又可能成为遮蔽欲望对象的要求,所以不能把满足一切认可需要当作分析终点。
来源
- 《研讨班 II》第十八课 s2-18-0082(法文;欲望在异化中表达为 désir de reconnaissance 与 reconnaissance du désir)
- 《研讨班 V》第十三课 s5-13-0133(法文;两种属格结构的正面并列、欲望的分节及能指维度)
- 《研讨班 V》第十三课 s5-13-0136(法文;获得承认的欲望与主体—能指链关系)
- 《研讨班 V》第十八课 s5-18-0087(法文;获得承认的欲望同欲望本身的区别)